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岔路·易涛

如果那封信我发了——

——

易涛是我在口语培训机构认识的,十一集训的时候分到了一组。

她笑起来的时候,整张脸都在发光。不是那种客气的、社交性质的笑,是一种从里面往外溢的、挡都挡不住的笑。眼睛弯成月牙,嘴角翘得很高,连鼻子上的小雀斑都跟着一起笑。我第一次见她笑的时候,心里咯噔了一下——不是心动,是被晃了一下,像走在路上突然被阳光照到眼睛。

集训那几天,我们一组排练、讨论、上台演讲。她的英语底子不错,但更厉害的是她的自信——站在台上的时候,她的声音不大但很稳,眼睛看着每一个人,像在跟每一个人单独说话。我站在台下看她,心想: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我没有的东西。

集训结束之后,我在心里给她贴了一个标签:VIP。

我这个人很少给别人贴标签。但她是少数几个让我觉得"值得认真对待"的人。

——

后来我们在河边越来越多地碰面。

早上六点多,我在河边背单词,她也在。跟刘忍不一样——刘忍是安静地站在旁边,等你主动。易涛不是。她会直接走过来,站到我旁边,然后开口就聊。

不是聊英语,是聊人生。

她跟我说她对生活的看法,说她的人生态度,说她遇到了什么矛盾要怎么解决。她说这些的时候,表情很认真,眼睛直直地看着我,好像在确认:你在听吗?你能理解吗?

我在听。我能理解。

而且我发现,我是唯一一个不试图改变她的人。她身边的人——家人、同学、朋友——都在告诉她应该怎样、不应该怎样。只有我跟她说:"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"

她后来在一篇英文日志里写了这件事。她说我是"the only one guy who encouraged me to be what I want to be"。

我看到那篇日志的时候,心里又咯噔了一下。这次不是被晃了,是被打到了。

——

有一天,她问了我一个问题。

"你有女朋友吗?"

很直接。她一直都很直接。

我的心跳加速了半拍。然后我做了一件我至今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——

我说:"有。"

我没有。

我撒了谎。对一个我贴了VIP标签的人撒了谎。

为什么?因为我在那个时候给自己定了一条铁律:大学不谈恋爱。理由很"充分"——我崇尚自由,崇尚孤独,崇尚精神世界的独立。我觉得谈恋爱会浪费时间,会让我堕落,会消耗我的精力。我觉得一个人静静地思考人生、调侃生活,比任何亲密关系都重要。

这些理由,在二十岁的时候听起来很高级,很哲学,很酷。

现在想起来,蠢得要命。

我用一句"有",堵死了一扇门。她推都没来得及推,门就关了。

——

后来我写了一封信给她。

很长。用中文写的。写了我对她的真实感受——"非常喜欢,丝丝的爱"。写了我为什么不谈恋爱。写了我为什么撒谎。写了她的笑容是我生活的"催化剂"。写了我觉得她是"新概念",冲击力不亚于周杰伦的演唱会。

写了很多很多。坦诚到几乎赤裸。

然后我没有发。

我把那封信存在了电脑里,一个叫"日记"的文件夹下面。它在那里躺了很多年,从我的旧电脑搬到新电脑,从新电脑搬到云盘,从云盘搬到现在的硬盘。

它一直在。但她一直不知道。

——

但如果那天的我是另一个宋远明——

一个不把"孤独"当盾牌的。一个知道"自由"不等于"推开所有人"的。一个敢把心里话说出来的。

她问:"你有女朋友吗?"

他看着她。她的眼睛是亮的,嘴角微微翘着,等一个回答。

"没有。"

"真的?"

"真的。"

她笑了。不是那种大笑,是一种安心的、轻轻的笑。好像确认了什么。

——

那封信,他发了。

不是用电脑发的,是当面念的。

某天傍晚,河边,他们背完单词,坐在石椅上。他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——A4纸,打印的,因为他的字太难看了。

"我写了一些东西,你听一下。"

她歪头看他,有点意外。"什么东西?"

"你先听。"

他开始念。声音不大,有点抖。

"嗨,小可爱。作为我少数的几个VIP之一——"

"等等,"她打断他,"VIP?我是VIP?"

"你先别打断我,我念完了你再说。"

她闭上嘴,但笑意压不住,嘴角抖了好几下。

他继续念。念到"你的笑容时常会成为我美妙生活的催化剂"的时候,她低下了头。念到"非常喜欢,丝丝的爱"的时候,她把脸转向河面,不看他了。

他念完了。几张纸在风里抖。他不敢看她。

河面很安静。远处有人在打太极,动作很慢。

"你写的?"她的声音有点闷,像是忍着什么。

"嗯。"

"什么时候写的?"

"上个星期。"

"为什么不早点给我看?"

"怕你觉得我奇怪。"

她转过头来。眼睛是红的,但在笑。

"你确实挺奇怪的。"

然后她伸出手,把那几张纸从他手里抽走了。叠好,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。

"我收了。"

——

他们没有立刻在一起。

易涛不是那种一封信就倒的人。她收了信,但没有回应。接下来的一个星期,她照常来河边背单词,照常找他一起上课,照常在食堂坐在他对面吃饭。什么都没变。

他有点慌。信发出去了,石沉大海了?

第八天,她在QQ上发了一条消息:"明天下午有空吗?"

"有。"

"陪我去趟图书馆。"

他去了。她在图书馆门口等他,手里拿着一本书。不是英语书,也不是专业课的教材,是一本诗集——《人生若只如初见》。

"送你的。"她把书递给他。

他翻开扉页。上面写了一行字,是她的笔迹,很清秀:

"给我的VIP。——你的小可爱"

他看着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

"你这是——"

"这是我的回信。"她说。"我不像你,能写那么长。我就写一行。"

一行就够了。

——

后来的日子,他们成了校园里那种让人羡慕的情侣。

不是腻在一起的那种。他们各有各的生活——她有她的经济学课、她的社交圈、她的考试和论文。他有他的代码、他的英语角、他的免费实习。但每天早上六点半,河边,他们会碰面。

有时候背单词,有时候不背。不背的时候就坐在石椅上,她靠着他的肩膀,看河面上的光。

"你知道吗,"她有一次说,"你是唯一一个不试图改变我的人。"

"因为你不需要被改变。"

"但我需要被看到。"

"我看到了。"

她把头埋进他的肩窝里。早上的风吹过来,带着河水的味道。

还有一次,她拉着他去参加一个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。不是她参加——是她报了他的名。

"你疯了,我没准备。"

"你天天在河边背单词还不够准备?上去说就是了。"

他被她推上了台。灯光打在脸上,台下黑压压的人。他紧张得手心全是汗。但他低头的时候,看到第一排坐着的她——她在笑。那种从里面往外溢的、挡都挡不住的笑。

他深吸了一口气,开口了。讲的不是准备好的稿子,是他自己的故事——一个普通学校的学生,怎么用英语改变了自己的世界。讲着讲着,他不紧张了。因为他不是在对着几百个人说话,他是在对着第一排那个笑着的人说话。

后来他得了三等奖。不高,但她比他还高兴。从会场出来的时候,她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,回头喊他:"三等奖也是奖!请我吃饭!"

"吃什么?"

"驴肉火烧!"

"你怎么也喜欢吃驴肉火烧?"

"谁不喜欢啊?"

——

毕业那年,她要回老家,他要去北京。

分别的前一天晚上,他们坐在河边。最后一次。

河还是那条河,柳树还是那些柳树。但他们不再是大一大二的学生了。她瘦了一些,头发剪短了一点。他也变了——话多了,不再那么拧巴了,脸上有了一种被人爱过之后才会有的松弛。

"你去北京以后还会来这条河吗?"她问。

"北京没有这条河。"

"那你会想这条河吗?"

"我会想在河边的你。"

她没说话。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。

沉默了很久。

"宋远明。"

"嗯。"

"你以后不管做什么,都不要再把人推开了。"

"我不会了。"

"你说的。"

"我说的。"

——

这些都没有发生。

那封信在我的电脑里躺了十几年。从旧电脑搬到新电脑,从新电脑搬到云盘。每隔几年我会偶然翻到它,打开看一眼,看到"非常喜欢,丝丝的爱"那几个字,然后关掉。

她后来去了哪里,我不知道。她是否还记得河边那个每天早上背单词的男生,我不知道。她是否看过那篇自己写的英文日志,"the only one guy who encouraged me to be what I want to be",是否还记得那个人是我,我不知道。

我只知道一件事——

在所有我错过的人里面,她是唯一一个我主动推开的。

其他人,是我不懂。她,是我不敢。

不敢让一个人走进来。怕她进来之后,我那个精心搭建的"孤独"的壳子就碎了。

后来壳子还是碎了。不是被别人打碎的,是我自己在里面待久了,闷碎的。

如果我早知道壳子迟早会碎,我应该在它还完整的时候,亲手把门打开。

门外站着的那个人,笑起来整张脸都在发光。